泉金〔2017〕157号
洛江区经信局:
你局《关于洛江区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请示》(泉洛经信〔2017〕91号)及相关材料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2〕32号),经审查,同意洛江区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泉州腾达精铸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股权转让给泉州锦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4%股权转让给王福荣,公司章程相应修改。
请你局及时通知洛江区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10月31日